隨著AI大模型加速迭代,算力持續(xù)升級,,自然語言處理垂直領域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產品的功能日益強大,,AIGC技術在為大眾生產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在部分領域出現濫用現象,。
有學生直接用AI寫論文,、寫作業(yè),,這一現象值得關注。盡管AI生成的文本質量存疑,,但打開諸多網絡社交平臺,,關于“AI幫你寫論文”的技巧分享帖俯拾即是。部分博主詳解具體步驟,,直呼“AI就是救星”,,網友紛紛排隊“求軟件”。除寫論文,、作業(yè)外,,不少學生還使用AI工具撰寫學習心得體會。
業(yè)內人士指出,,人機協同是大勢所趨,,但用AI寫論文等有悖學術倫理,有必要厘清AI代寫和AI輔助之間的邊界,,對文章“AI率”有所界定,。文章“AI率”是指文中使用AI工具生成內容的比例,反映作者對AI的依賴程度,。北京一所高校教務部門負責人說,,目前國內高校普遍未設置論文或作業(yè)“AI率合理值”,更沒有針對不同學科,、不同研究目的等設置細分標準,。該負責人介紹,學術體系內,,雖有專用于檢測文章“AI率”的AI工具,,但檢測效果難以評估。對于學生作業(yè)的“AI率”檢查,,仍以教師人工判斷為主,,有時AI生成的內容真假難辨。
AI輔助與AI代寫之間的邊界在哪,?北京郵電大學教授王敬宇認為,,這個問題應基于“創(chuàng)意的來源”和“決策的控制權”來定義。AI輔助應聚焦提供建議,、生成草稿和協助研究,,最終的創(chuàng)意和編輯決定權需掌握在作者手中。相對地,,AI代寫則涉及運用AI完成整個或絕大部分寫作過程,,缺少了使用者的深度參與和批判性思考。
此外,,AI寫作還可能涉及版權歸屬等法律問題,。AI生成文本內容承載的知識產權,,應歸于AI開發(fā)公司還是服務使用者,目前說法不一,。
我國關于AI治理的立法研究工作未曾間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在包容審慎監(jiān)管,、應用分級分類治理的基礎上,,細化了技術研發(fā)者、服務提供者以及使用者的相關權利義務,,要求AI技術應用符合基本的科技倫理規(guī)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說,AI代寫整篇論文的行為屬于典型的學術不端行為,,與傳統(tǒng)的找人代寫并無二致,。AI代寫材料需使用海量文本數據,生成的文本內容很容易與現有作品雷同,,產生侵犯著作權等法律風險,。
業(yè)內人士認為,AI服務提供者應在用戶注冊階段和生成內容前,,以自動彈窗等方式提醒用戶合理使用,,通過技術設置等方式規(guī)范使用行為。
2023年,,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學位法草案明確,,已獲學位者,如在獲得學位過程中存在使用AI代寫學術不端行為,,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后,,學位授予單位可以撤銷其學位證書。
(編輯:月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