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成都李女士向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投訴,,她和同事在9月與成都環(huán)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署合同,,共花費6460元,準備參團到內蒙古額濟納玩,。10月,,出發(fā)前12天,李女士和同事想退團,,但旅行社以“已預定好專列”為由拒絕全額退款,,雙方一直協(xié)商未果。
11月1日,,記者采訪了李女士和旅行社相關負責人,,了解具體情況。
參團游客:
提前12天退團要求全額退款遭拒
9月12日,,李女士等人委托朋友劉女士,,在成都環(huán)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團,準備到內蒙古額濟納游玩。
此次組團,,李女士和另一位朋友共繳納6460元,,并與旅行社簽訂了“團隊境內旅游合同”,旅行將在10月12日開始,,共8天行程,。
9月30日,李女士和朋友因自身原因,,告知旅行社不愿再參團,,并要求全額退費?!拔野l(fā)現(xiàn)這趟旅程很多時間都要待在列車上,,但我才去安裝了假牙,需要隨時清理,,列車上不方便,,因此我想退團?!崩钆空f,。
隨后,旅行社告知李女士只能退掉40%的費用,,李女士不同意,。而后經(jīng)過相關文旅部門介入并協(xié)商,旅行社同意退 70%的費用,,但李女士堅持要全額退款,。
“我提前12天要求退團,旅行社告訴我們因為給我們訂了旅行專列車票,,他們有損失,。但我查看了12306的信息,提前8天退票都是沒有手續(xù)費的,?!崩钆空f?!昂贤镆蔡岬?,旅游者在行程前7日解除合同的,必須全額退款,?!崩钆空f。對于損失的問題,,雙方各執(zhí)一詞,,都不肯讓步,。
旅行社回應:
旅行專列和普通列車的退費不同
11月1日,記者撥打了旅行社相關負責人張女士的電話,。張女士告訴記者,,此次旅行游客乘坐的是旅行專列,和普通列車的退費不同,,李女士提出退團的時候,,按照退票規(guī)則就已經(jīng)要扣錢了,因此李女士要承擔旅行社的損失,?!拔覀兪鞘艿铰糜尾块T監(jiān)管的,且我們把規(guī)則都寫在合同上的,,如果他們有問題,,可以去法院告我們!”張女士說,。
隨后,,記者查看了委托人與旅行社簽訂的“團隊境內旅游合同”,在最后一頁參團須知里,,有幾條內容關于客人退團收取損失的條款,,其中有一條為:出發(fā)日期前7-14天退團收旅游費用總額60%……游客可在出發(fā)3天前更換出游人員,不承擔任何損失,。以上條款為旅游合同的補充約定,,如與主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約定為準,。
“關于這些扣費條款,,他們寫在最后,沒寫在主合同里,,我根本沒看到,而且很多都是霸王條款,!”李女士說,。
關于“旅游專列”的問題,當天記者詢問了業(yè)內人士鐘先生,,鐘先生表示:“旅游專列一般針對的是旅行社,,相當于旅行社包車出行,因此不存在對單個游客的扣費問題,?!辩娤壬岬剑绻熊囐M的扣費問題,,那是旅行社和顧客之間協(xié)商的規(guī)則,。
律師說法:
全額退費需當事人證明費用未使用
對此,,四川盛豪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洋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20修正)的第十二條規(guī)定,,旅游行程開始前或者進行中,,因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請求旅游經(jīng)營者退還尚未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或者旅游經(jīng)營者請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胡洋表示,,如果當事人認為應當全額退費,,應當舉證證明,費用尚未被使用,,或者要求旅游經(jīng)營者證明已經(jīng)實際使用,,合理的理由都有可能得到支持。否則,,以合同約定優(yōu)先,,需要按照合同約定來執(zhí)行。
(編輯:鳴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