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轉冷,,不少市民在家做湯都喜歡往里面放少量黨參、當歸等中藥材用作滋補,。這件看似“廚房常態(tài)”的小事,,卻因一條處罰讓網友不太理解。
日前,,浙江一月子中心因在雞湯內加了黨參被罰3萬元引發(fā)熱議,。10月13日,這一事件沖上了微博熱搜,。處罰“罰錯了”嗎,?
該行為屬于非法添加藥品
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近日,,浙江慈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因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被罰款3萬元,。
違法事實顯示,,經查明,當事人浙江慈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7日,,是一家月子會所,。2022年5月25日上午,寧波市海曙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fā)現后廚放有益母草,、鹽杜仲、麥冬,、黨參等中藥各一罐,。在當事人的套餐服務項目上有“補氣血湯”,是在雞湯內加入黨參,、陳皮給產婦服用,。經查詢,黨參不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于是,,該行為被監(jiān)管部門定義為在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品。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黨參被收錄于2015年版《中國藥典》,,確實屬于藥品。
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商家因在食品中加入黨參被罰。2010年,,重慶一名消費者因發(fā)現所購買的腌制食品中添加了黨參,,將生產廠家和銷售該食品的超市一并訴至法院,獲得10倍賠償,。2018年,,河南一家企業(yè)的禮品燴面配料中因含有黨參,受到罰款,、撤柜的處罰,。
黨參不在藥食同源目錄中
因為含有黨參,就被定義為“非法添加藥品”被罰,,這讓不少網友表示不解,。因為按照劃分,人們日常的一些調味品如花椒,、八角,、茴香、姜都是中藥,,甚至日常常吃的棗,、山楂、紅小豆等也都屬于中藥的一種,。網友認為,,要是按照上述監(jiān)管部門的說法,現在大部分的餐廳也就不用經營了,。
不過,,《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013年版《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收錄87種可以作為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調味品的物質,,納入了上述網友提及的物質,。2014年《目錄》又增加了人參、當歸等15種物質,,但黨參均不在其列,。也就是說,在黨參獲得“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身份前,,將其用于食品生產就會違規(guī),。
黨參已經納入部分省區(qū)試點
那么,以后喝湯就不能加黨參了嗎,?對于大眾來說,,自家膳食的添加可以自主,。對于經營者來說,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只有通過安全評估后,,才能擁有合法食用身份。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黨參也正在部分省區(qū)進行試點藥食同源,。據2020年1月國家衛(wèi)健委、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聯合發(fā)布的《關于對黨參等9種物質開展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對黨參,、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等9種物質進行生產經營試點工作,。
而這一試點并不是全國統(tǒng)一的,,而是由各省級衛(wèi)生健康委會同市場監(jiān)管局(廳、委)根據轄區(qū)實際,,提出具體的試點方案,,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與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核定,。核定后,方可印發(fā)試點方案,,啟動試點工作,。
北青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fā)現,截至2021年12月,,包括四川,、河北、山東,、甘肅,、湖北、黑龍江,、貴州,、江西、吉林,、云南,、廣東,、廣西、內蒙古等省市自治區(qū)啟動了試點工作,。今年8月,,遼寧、江蘇也先后公布了試點方案或試點的企業(yè)及產品,。而這上述省區(qū)并非試點全部的9種物質,,比如內蒙古僅啟動了肉蓯蓉的試點,貴州也僅把鐵皮石斛,、靈芝,、天麻納入試點。而把黨參納入試點的僅有甘肅,、河北,、湖北三地。
分析人士表示,,能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必須通過安全性評估,需要提交成分分析報告,、衛(wèi)生學檢驗報告,、毒理學評價報告等,以確保食品安全,。所以,,傳統(tǒng)用作食品的中藥材,未必就可以放心食用,。消費者自己制作補湯時,,也需慎重。
(編輯: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