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因為不懂法而犯罪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今天老報君轉來一篇公安發(fā)布的文章,給大家提個醒,。
2021年到了,,下面這10件事千萬別再干了,否則可能要吃牢飯,!
1
打麻雀,、抓蛤蟆
麻雀以前不是“四害”嗎,?怎么現(xiàn)在打麻雀還犯法?
2019年10月12日,,四川西昌市四名農(nóng)民看到路邊樹上有很多麻雀,,閑來無事就想一飽口福,于是便相約天黑后一起打鳥,,被巡邏的警察發(fā)現(xiàn),。當場繳獲彈弓4把、彈丸若干,,麻雀24只,,均已死亡。次日,四人被刑事拘留,。
近年來,,麻雀因數(shù)量越來越稀少,已被列入國家林業(yè)局《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根據(jù)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捕獵20只麻雀以上就涉嫌非法狩獵犯罪了,,各位吃貨或者貪玩的人可千萬不要打小麻雀的主意,!
除了麻雀,捕獵癩蛤蟆也同樣涉嫌犯罪,,你沒有想到吧,。江蘇省灌云縣葛某因非法狩獵大量蟾蜍被以非法狩獵罪判刑后,近日,,收購蟾蜍的劉某等9人也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刑。
2
上網(wǎng)裝可憐
2019年7月,,微博用戶@春秋兩不沾- 發(fā)視頻稱被一男子長期騷擾并威脅“奸殺”,,報警求助無果,引起網(wǎng)友同情和關注,。
7月16日,,安徽省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發(fā)布通報稱,女子視頻中的相關言辭均為編造,。因視頻點擊量達5000多萬次,,造成嚴重惡劣社會影響。目前,,該女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jù)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wǎng)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guī)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wǎng)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wǎng)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胡編亂造裝可憐,,沒有想到會被尋釁滋事罪給治了吧。
3
往樓下扔東西
近年來,,高空拋物事件屢屢發(fā)生,為了遏制此種行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以前高空拋物只有產(chǎn)生嚴重后果才能入罪,《意見》出臺后不再唯結果論,。
2019年8月1日17時許,,被告人蔣某因家庭矛盾,將手機,、平板電腦、水果刀等物從14樓的高處扔出窗外,,砸落在小區(qū)公共道路及樓下停放的三輛轎車上,。
11月29日,上海閔行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一年,。本案為《意見》出臺后,,上海首例因高空拋物入刑的案件。
4
高息借貸
近年來被民間高利貸裹挾吞噬的群體不斷擴大,,矛盾隱患日益突出,,被高利貸逼死的人命和企業(yè)不在少數(shù)。
2019年2月26日凌晨,,馮先生在西安工作的女兒因在網(wǎng)上借了高利貸從17樓跳下,,時年21歲;
2019年6月2日,,一條“自殺的一家三口,,女兒化了妝,父母手邊放著藍色收納箱”的新聞,,又一次引發(fā)民眾嘩然,。
2019年10月21日,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未經(jīng)監(jiān)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jīng)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jīng)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fā)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以非法經(jīng)營罪定罪處罰,。至此,,高利貸正式終于入刑了。
5
景區(qū)攀巖
2017年4月15日清晨,,3名驢友在江西上饒三清山風景區(qū)“巨蟒出山”的巨型石柱上打入巖釘26枚進行攀巖,。
然而,巨蟒出山是自然資源的瑰寶,,是不可再造的旅游資源,,禁止任何形式的攀巖活動。經(jīng)地質專家論證,,他們的行為對巨蟒峰巖柱體造成了不可修復的嚴重損毀,。
2019年12月30日,江西省上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的張永明,、毛偉明,、張鷺三人故意損毀三清山巨蟒峰刑事及民事公益訴訟案在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三人均被判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兩人領刑,,一人免予刑事處罰。
6
公交地鐵上“占便宜”
2019年7月1日18時23分至18時29分許,被告人王某某在上海地鐵上持續(xù)觸摸一未成年女子胸部等部位,。18時31分許,,被告人王某某以同樣方法觸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上海靜安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在以往這種案件最多被治安處罰,,此案成為首例“咸豬手“入刑案。地鐵“咸豬手”入刑是一種零容忍的態(tài)度,,也是嚴格執(zhí)法的需要,。從行政處罰到刑事判決,不只是執(zhí)法尺度的趨嚴,,更是對地鐵騷擾女性行為的一種警示,。
7
“好心”替考
近日,民警接到報警稱,,一參考人員疑似“槍手”替考,。經(jīng)盤查,男子趙某稱他是替領導來參加資格證考試的,,自己并未獲得報酬,。事情發(fā)生在山西太原,。該領導閆某表示,其對考試一事并不知情,,準考證和身份證都是趙某幫忙操辦的,。目前二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第284條之一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8
暴力抓小三
當小三是道德問題,,抓小三行為過激觸犯刑法,,可就是犯罪行為了,。
王女士和劉先生結婚10年,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卻被小三打亂了,,王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老公與女下屬關系曖昧,經(jīng)常夜不歸宿,,經(jīng)過幾次跟蹤,,知道小三住處后,帶著自己的哥們以捉奸為由,,踹開小三家大門,,發(fā)現(xiàn)自己老公果然在屋內,王女士和哥們自認為捉奸成功,,對小三拳打腳踢,,劉先生報警,警方到場,。
沒過幾天,,王女士和其哥哥收到了檢察院的起訴書,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將王女士和其哥們訴至法院,,法院最終判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
抓小三,,也得悠著點,,不能為了泄憤想怎樣就怎樣,,除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還容易觸犯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侮辱罪等等,。
9
幫政府截訪
2019年1月14日,,幾名自稱是“北京治安總隊”的男子強行將進京上訪的黃某等二人拖拽到一輛商務車上,并實施毆打,,旋即被送回湖北恩施老家,。
后經(jīng)人舉報,上述人員被北京公安西城分局警察抓獲,。經(jīng)查明,,幾名男子的身份其實是在京從事截訪生意的社會人員。此后,,連同截訪的“承包商”,、“信息員”、“保安”和司機在內的十人被北京市西城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起訴,。
12月10日,,該案在西城區(qū)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此,,一條地方政府在京雇傭社會人員盯梢訪民并向其提供訪民身份信息,、社會截訪人士尋找并控制訪民、聯(lián)合地方政府人士將訪民押送回原籍的灰色截訪生意鏈條被揭開,。
本以為是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買賣,,不會有有問題,但是只要超越法律的界限,,一樣會被嚴懲,。
10
篡改翻唱國歌
網(wǎng)紅“莉哥”在一次直播中,由于篡改國歌曲譜,,并且以極為不尊重的方式去演繹國歌的內容,,導致事件發(fā)酵,被網(wǎng)友譴責,,從而遭到了封殺和禁播,。其行為也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規(guī)定,還因此被行政拘留,。
很多人還不知道,,早在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已經(jīng)正式增設侮辱國歌罪: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以上就是2021年不能做的10件事,,小編相信咱們老報君朋友不會觸及以上法律,,但保不準咱們的親朋好友還不知道這些消息。所以大家看完此文后,,千萬別私藏,,一定要分享出去,提醒廣大朋友,,2021年,,這10件事千萬別做,否則是要吃牢飯的,!
(編輯: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