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嵩基潤堂”地產 涉嫌非法融資

  來源:北京時間云記者張金強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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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本報接河南登封部分群眾反映,位于登封市東區(qū)的嵩基潤堂樓盤在沒有完善手續(xù)也沒有動工的狀態(tài)下大肆公開出售房源,,僅7月1日當天就狂攬五個億,。

日前,本報接河南登封部分群眾反映,,位于登封市東區(qū)的嵩基潤堂樓盤在沒有完善手續(xù)也沒有動工的狀態(tài)下大肆公開出售房源,,僅7月1日當天就狂攬五個億。當地政府和房管部門監(jiān)管形同虛設,,開發(fā)商的違規(guī)行為在擾亂當地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的同時也引來當地群眾和部分開發(fā)商的強烈不滿,!

7月4日,為客觀了解真實情況,,本報特派記者前往該地調查,。

嵩基潤堂項目現場

在當地群眾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了政通路和天中路交叉口附近的嵩基潤堂項目?,F場只有一片四周被藍鐵皮圍擋的荒地,并沒有任何動工的跡象,。附近群眾告訴記者,,這塊地被圈了很長時間了,5月份時搞了一次奠基儀式,,然后就沒有動靜了,。據說是嵩基集團和金牛公司聯合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項目名稱就是嵩基潤堂,。7月1日和2日,,開發(fā)商在中州華鼎飯店搞了兩天的促銷活動,當時聲勢很大,,房子賣的挺火爆,。

嵩基潤堂項目在天中路附近樹立了一塊大型廣告牌,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撥通了上面的售樓電話,。一馮姓女售樓人員在電話中熱情地向記者推介:嵩基潤堂是嵩基集團和金牛公司聯合打造的高端樓盤,,一期21棟8層電梯洋房一共700多套房子,截至目前已經銷售了百分之九十多,,只剩下一樓和頂層幾套房子,。房子均價6000多元/平方米,一層由于是復式樓還贈送花園價格相對會貴點,,每平方米大概在8500元,。由于手續(xù)還沒有完善,所以項目現在還沒有正式動工,,前期主要是搞一些排號促銷和認籌活動,,每套房子先交十萬元就可以訂房,等到十月份預售手續(xù)下來后再交首付余款。由于房子品位比較高,,所以銷售形勢很好,,僅排號就高達900多,7月1日的簽約活動上四個小時就賣了700多套,,總成交額五個多億,。


最后,她建議記者到嵩基集團院內的項目售樓部面談,,另外給記者再詳細介紹一下樓盤具體情況,。

隨后,記者如約來到了售樓部,。偌大的一間辦公室內四處擺放著樓盤的相關宣傳資料,、戶型圖和沙盤效果圖等等。介紹完樓盤情況以后,,她無奈地告訴記者,,由于剩的房子比較少,開發(fā)商現在不再對外公開出售了,,公司領導說下一步要大幅度調價,,不過如果記者認識集團公司里的領導可以找關系以原來的價格購買。

登封市房管局規(guī)劃開發(fā)科的高科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房管局于7月3日也接到了舉報,,目前已經立案進行調查,同時,,也約見了開發(fā)商,。記者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違規(guī)銷售“圖紙房”是典型的違規(guī)銷售行為,,必須嚴厲查處,,等調查結果出來后會給記者回復。按照規(guī)定,,如果開發(fā)商的違規(guī)事實一旦被認定,,房管局首先會對其進行處罰,而后會要求他們全額返還從購房者手中收來的購房款,。而對于開發(fā)商是否涉嫌非法融資的問題,,這需要公安部門認定才能下結論。

在房管局辦公室,,記者提出要采訪分管預售的副局長和局長,,辦公室人員讓記者留下電話等跟領導匯報后再跟記者對接,但是,,截至記者發(fā)稿也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北京某律師事務所陳律師稱,該項目的違規(guī)行為已經涉嫌非法融資,而且數額巨大,。當地政府和房管部門應該及時制止和干預,,除了對開發(fā)商進行處罰以外,還要全部退還募集來的資金,。最后,,紀檢監(jiān)察部門也要對監(jiān)管不力的房管部門相關領導進行追責。

在登封這樣的小縣城也出現房地產虛熱的景象,,與當下政府對一二線城市房價的調控舉措加大的情勢形成鮮明對比,,問題是,三線城市乃至登封這樣的縣城并不是規(guī)避國家樓市調控政策的世外桃源,,這些地方的政府何以會對虛熱的房地產業(yè)熟視無睹,,甚至放任類似登封“買空賣空”的圖紙房現象滋生蔓延?即使是預售房制度,,相關法規(guī)也對這方面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何以在登封市就成了一紙空文?

在縣城房地產業(yè)一派紅火的背后,,也不難想象,,地方政府并不是沒有作為,但其作為,,恐怕只在于賣地皮以充盈土地財政,至于開發(fā)商是否會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房地產開發(fā)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是否會切實對廣大購房者的利益負責,,則不在其考量之列。

虛火熾熱的樓市,,憂心忡忡的購房者,,無不折射著一個風險無處不在的樓市。匪夷所思的是,,面對如此虛幻的樓市泡沫,,當地政府卻安之若素,不聞不問,。就普通購房者來說,,由于與開發(fā)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開發(fā)商是否存在虛假宣傳,,圖紙房是否存在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變更風險等,,無一不與購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當地政府豈有袖手旁觀而放棄監(jiān)管之責的道理,?

(編輯:鳴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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