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訊 (記者黃洪濤 楊召奎)“柱子票”擋視野,、演唱會“注水”、退票難等消費糾紛頻發(fā)……7月2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江蘇省消保委)發(fā)布的2024年上半年投訴和輿情分析顯示,,演出市場問題凸顯最受輿論關注。
不支持消費者購票時選座,到達現場才得知購買到的是存在視野盲區(qū)的“柱子票”,,演唱會全程“只聞聲不見人”……這一問題備受消費者質疑,。
去年,消費者倪某等9人以699元,、999元,、1299元等價格購買某明星上海演唱會門票,卻買到“柱子票”,,嚴重影響觀看體驗,,于是將上海某演藝公司起訴至法院。近日,,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令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票款,。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避免消費糾紛,,演唱會主辦方和票務平臺在演唱會開始前,,應評估場地情況,對可以提前預見到場地中可能出現“柱子票”之類的盲區(qū)票進行排除,、特別標記或預留空位現場調換,。
除了“柱子票”之外,退票難,、退票手續(xù)費高也是演出市場的一大頑疾,。例如,3月21日,,消費者許先生向江蘇省消保委反映,,其于3月18日晚8點在一家票務平臺購買某歌手巡回演唱會蘇州場次門票,但是在購買過程中平臺自動跳轉成另一歌手演唱會門票付款界面,。消費者發(fā)現購錯票后立刻申請退款,,但平臺還是強制扣除50%手續(xù)費。
“消費者遇到突發(fā)情況提前申請退票,,平臺則以演唱會門票具有稀缺性,、時效性等特點為由拒絕退票要求,該問題深受詬病,。此外,,實名制觀演情況下同一演出不同城市退票政策不一致、消費者因疾病等不可預見的原因無法退票,、退票手續(xù)費高昂等問題也受到質疑,?!苯K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說。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主辦方和票務平臺應優(yōu)化退票規(guī)則,,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平衡票務銷售管理的需求和消費者權益,。要合理確定退票手續(xù)費,,退票收費標準要透明。同時,,應適當擴大免費退票的范圍,,在平臺審核消費者出示的證據后適當予以退票,減少實踐中的障礙,。
近年來,,部分演唱會、音樂節(jié)演出陣容與宣傳不符,、演出內容擅自變更,、歌手表演時長“縮水”等現象也引發(fā)消費者吐槽。對此,,江蘇省消保委指出,,主辦方和票務平臺要加強對演出質量及消費者觀演體驗的把控,明示服務內容及演出詳細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編輯:映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