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被原諒>>
新京報訊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打后心生怨恨將母親用刀殺死。新京報記者從多渠道證實,,吳某康因未到法定年齡,,已被警方釋放。其父表示,,兒子獲釋后想送回學校讀書,,遭到多數(shù)家長反對,希望當?shù)劓?zhèn)政府能幫忙管教,。
12月11日晚,,新京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12歲男孩吳某康于12月6日被釋放,。一名知情人稱,,吳某康因未達到法定年齡,已經獲釋,。
吳某康的一位親屬亦確認,,男孩已經被釋放,目前和父親,、爺爺奶奶待在一起,。他表示,家里人想把孩子送回學校上課,,但遭到鄰居以及學生家長反對,。"學校好多家長不允許他回到學校上課,怕他回到學校又犯事,。"學校附近多位居民都表示"很怕",。
12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在泗湖山鎮(zhèn)一家賓館找到了吳某康的父親,。他說,,吳某康剛出生幾個月,,妻子外出打工,等孩子5歲時,,自己也出去務工,,兒子一直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平時喜歡借別人手機玩游戲,,零花錢都被他花在了買檳榔,、煙或者打游戲上。兩年前,,妻子生了二胎,,便回到老家專門看管兩個孩子。因妻子管教比較嚴,,"他恨母親",。周圍鄰居表示多次看到兒子和妻子吵架甚至動手。
吳父表示,,自兒子獲釋后,,一家人就住在鎮(zhèn)上賓館,"現(xiàn)在民憤太大了,,孩子也回不去家里,,學校那邊,,其他家長也怕他回去出事,,很難辦,希望政府能幫助解決,。"
持刀弒母>>
12歲男孩持刀弒母:共砍20余刀 事后拿母親手機請假
12月2日晚間,,沅江泗湖山鎮(zhèn)一名12歲的小學六年級男生,持刀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殺害在家中,。3日上午,,鄰居發(fā)現(xiàn)后,向警方報警,。目前,,警方正對案件做進一步偵查。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案發(fā)原因疑似男孩抽煙被母親打后,,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持刀行兇,。
12月3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zhèn)東安垸村發(fā)生一起命案。接警后,,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zhèn)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鎮(zhèn)人,,六年級在校學生),。目前,嫌疑對象吳某康已被警方控制,。經初步審訊,,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fā)現(xiàn)情況后向公安機關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封面新聞記者拿到一份疑似沅江市教育局的案件情況介紹表明,,嫌疑人吳某康,,男,12歲,,父親常年在市外打工,,母親在家?guī)е?個兒子。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晚餐后,,吳某康在家吸煙,被母親發(fā)現(xiàn),,其母親用皮帶抽打兒子,。吳某康當即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將母親砍了20余刀,,致其母親當場死亡,。案發(fā)時間為12月2日星期日晚上九點多。其母親死亡后,,吳某康一直帶著2歲的弟弟在家住宿未外出,。并且接聽其母親若干電話,回復其母微信,,且吳某康拿其母親手機借母親名義在12月2日星期日晚上10:49,,給其班主任發(fā)了請假信息,,原信息是:"胡老師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案發(fā)后,沅江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舉一反三,,向全鎮(zhèn)師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傳教育,,感恩教育,。
讓人后怕>>
12歲弒母男孩指認現(xiàn)場,村民:他還在笑……
談到吳某康,,村里很多人都有些害怕,。“昨天,,警察帶這孩子回案發(fā)現(xiàn)場了解情況,,他居然還在樓下笑?!编従恿謴姡ɑ┗貞?,“臉上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
陳某華介紹,,外孫比較叛逆,見到他和外婆比較冷漠,,經常找陳欣要錢,,“有一次我給他二十元錢,他覺得少,,還打了我?guī)紫??!?
“女兒看他抽煙,、經常玩手機,不聽話,,會罵他,,但是很少打他?!标惸橙A說,,“反而是他經常不高興就打他媽媽?!?
事發(fā)前一個星期,,吳某康并沒有去上學,家里人并不知情,,因為他都是按時出家門的,,“出了這事兒后,,他老師才說他逃學的事?!?
陳欣被害后,,吳某康居然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假,他跟老師發(fā)信息說,,“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這孩子習慣不好,,喜歡偷別人錢物,。”村民劉梅(化名)告訴津云記者,,“他平時不怎么愛和別人交流,,比較沉默?!?
陳某華講述,,之前吳某康還偷了爺爺1000多元?!八麪敔斠膊慌u他,,昨天警察帶他回事發(fā)現(xiàn)場了解情況,他爺爺還摸了摸他的臉,?!?
昨日,陳欣已經下葬,,娘家的門上白底黑字貼著挽聯(lián),,陳欣母親劉某秀一提起女兒就撕心裂肺地哭,“這是我大女兒,,她才34歲,。”
因為吳某康才12歲,,年齡夠不上負刑事責任,,所以,如今就連外公外婆都有些害怕自己的外孫,,“不知道接下來會怎樣,。”陳某華一臉擔憂,。
返校爭議>>
中國新聞周刊:弒母男童將返校園 不要再放任未成年魔鬼了
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回到本案中,吳某只有12歲,,盡管這個“一刀切式”的年齡界定一直以來備受爭議,,既然刑法有明文規(guī)定,因此從法律上來講,,他被釋放倒也說得過去,。
吳某為當?shù)貙W校的六年級在校學生。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他還要重返學校,,這引發(fā)了家長們的恐慌和強烈反對:“我孩子學校,來了個‘殺人犯’”,。
問題來了,,其他同學的安全,誰來保障?更重要的是,,家長們如何給孩子解釋清楚“殺人要不要負責任”這個疑問,。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從公開報道來看,,弒母者吳某沒有絲毫的悔意,,他甚至反問媒體:“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一語成讖,短短一周時間,,吳某就成了沒事兒人一樣,,他就要背起書包上學去,當?shù)氐淖龇ㄔ跄芟姷囊蓱]?
其一,,弒母男童的社會危害顯而易見,,讓這樣一個行兇者跟自己孩子做同學、做校友,,無論從情理和常識上統(tǒng)統(tǒng)都說不通,。
其二,一放了之,,所謂“為了小孩的成長”,,更像是益陽警方和教育部門的懶政怠政。
其三,,退一步講,即使法律方面存在漏洞,,從公眾安全乃至當事人本身來講,,這都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tài)度和做法。
人們常常用木桶定律,來講社會的短板效應,。一只木桶能盛多少水,,并不取決于最長的那塊木板,而是取決于最短的那塊木板,。弒母男童重返學校,,就是那塊亟待解決的短板。
不管是學者研究,,還是法院統(tǒng)計都表明,,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越來越低齡化。所以靠從輕處罰,,對未成年進行教育和引導,,并不能有效減少越來越低齡化的未成年犯罪。
在沒有找到威懾與保護之間的平衡點前,,至少,,不要再放任這群未成年魔鬼了。
澎湃新聞:12歲弒母少年重返學校 讓公眾如何安心,?
有關刑事責任年齡應改變“一刀切”的現(xiàn)狀,、《未成年人保護法》變成“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的吐槽和討論,這里不重復了,。但是殺人之后,,僅僅因為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就一放了之,,這對于公共安全,、對于當事人的改造都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tài)度。嚴重的問題還在于,,可能連基層公安都沒有意識到在“弒母慘案”之后該啟動“收容教養(yǎng)”這個專門針對未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的機制,。
12歲的未成年人瘋狂地殺害母親,因為沒有到14周歲的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哪怕行兇者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其社會危害是明擺在那里的,,在殺人之后短短三五天時間,就讓行兇者“重歸校園”,,其他家長的擔憂不是杞人憂天:既然已經殺過一個人,,誰能保證他不繼續(xù)殺人?
此類案件只宣布“不構成犯罪”,,卻沒有后續(xù)處理,,公眾必然充滿焦慮和質疑。殺了親媽以后什么事情都沒有,就直接拿著書包回學校了,,老師和同學們還有沒有安全感呢——既然公安都說了,,他殺人不負責任?從公開報道來看,,弒母者吳兵沒有絲毫的悔意:“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薄皩W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其實,中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收容教養(yǎng)”制度:“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但是,對于什么才算“必要的時候”,,沒有詳細的解釋,,1995年公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規(guī)定:“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需要送收容教養(yǎng)的,應當從嚴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長負責管教的,,一律不送?!苯Y果,,“收容教養(yǎng)”很大程度上已經名存實亡。
(編輯:愛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