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觸電身亡父母索賠 房東、中介均被判賠償

  來源:北京青年報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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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租客小云(化名)在房屋內(nèi)用電熱水器洗澡時,,不幸遭電擊身亡,。小云的父母于是將房東、中介公司,、電熱水器生產(chǎn)廠家等起訴到大興法院,,索賠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nèi)的損失211萬多元,。日前,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決房東賠償死者家屬90余萬元,,中介公司賠償25萬余元

租客小云(化名)在房屋內(nèi)用電熱水器洗澡時,不幸遭電擊身亡,。小云的父母于是將房東,、中介公司、電熱水器生產(chǎn)廠家等起訴到大興法院,,索賠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nèi)的損失211萬多元,。日前,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決房東賠償死者家屬90余萬元,,中介公司賠償25萬余元。

租客洗澡觸電身亡父母索賠

2016年4月,,小云與中介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了位于大興的一間房屋,租金每月1200元,。2016年7月的一天,,小云在房屋內(nèi)使用電熱水器洗澡時被電擊身亡。后鑒定結(jié)論書顯示小云符合電擊死亡,,不屬于刑事案件,。

事發(fā)之后,小云的父母將房東,、中介公司,、電熱水器生產(chǎn)廠家等起訴到法院,他們認為,,房東周女士,、中介公司對出租房內(nèi)投入使用的設施負有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維護的義務,對電熱水器傷人的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另電熱水器存在嚴重的質(zhì)量問題,,對于產(chǎn)品因缺陷致人損害的,生產(chǎn)廠家應負有賠償責任,。小云的父母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11萬余元。

房東中介均辯稱不應擔責

對于起訴,,房東周女士稱,,她不知道小云是誰,她是和中介公司簽訂的合同,,租金也由中介公司支付,,并且在房屋交付給中介公司的時候,她特別提示中介公司,,電熱水器必須要提前加熱才能使用,。租賃合同提醒,提示小云需在使用熱水器的時候提前加熱,,使用時需要斷電,,小云也在合同上簽了名字。在案發(fā)時,,熱水器的插銷是連接的,,所以小云的死亡是因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中介公司稱,,按照原告所陳述的理由,,應該是電熱水器廠家承擔產(chǎn)品質(zhì)量缺陷而導致的侵權(quán)責任,產(chǎn)品的制造者和銷售者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小云因使用電熱水器造成損害的責任中介公司不應承擔,。

電熱水器公司則辯稱,電熱水器使用年限是8年,,公司在近15年沒有生產(chǎn)過與涉案的電熱水器相類似的機器,,公司既不應該承擔連帶責任,也不應該按份承擔責任,。

法院判決兩被告擔責

大興法院認為,,周女士作為房屋的實際所有人及本案涉案電熱水器的提供者,應對屋內(nèi)的家具,、家電,、熱水器等均負有保障正常、安全使用的義務,,法院酌定房東承擔70%的責任,,賠償小云父母合理損失90余萬元。

中介公司應承擔其出租房屋保證使用安全的義務,,承擔20%的責任,,賠償小云父母合理損失25萬余元。

小云本人作為正常理智的人,,沒有盡謹慎注意義務,,其本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法院酌情確定其承擔10%的責任,。

對于電熱水器生產(chǎn)廠家,,各方當事人并未提交本案涉案電熱水器系桑普電器公司生產(chǎn)出售的相關(guān)證據(jù),因此要求其擔責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一審宣判后,,房東周女士和中介公司不服上訴,。北京二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二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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