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天津立法,禁止采集,人臉識別信息 《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12月1日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稐l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jīng)本人同意并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 http://www.jun1788.com/news/18385.html 2020-12-02 16:10